第7章 美國命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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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美國命案
“老同學,還記得我嗎?”
這個熟悉的聲音靜靜從聽筒裏傳出來,讓孟金有一種仿若時光倒流的錯覺。
十年來,他經常夢到相似的場景,他坐在高中的教室裏,埋頭苦讀,其他的同學圍繞著那個人,他們歡笑打鬧,他卻愁容滿面。
又或者,他站在期中考試的名次表前,仰起頭看著第一名的位置,名字不是他。
大部分是在教室,有時候是操場、宿舍,場景總是離不開高中校園。
這是困擾他十年的夢魔,他從不對人言說,難以啟齒,誰會願意把內心的黑暗主動展示給別人?
龍德。
這個名字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。
高中三年,不管他如何努力,都無法超越的名字。
“龍德又是第一,孟金又是第二。”
每次考試結束,這成了同學們的口頭禪。
語氣裏,大部分是羨慕,仔細品,或許還帶點嘲諷。
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努力,龍德卻輕輕松松拔得頭籌。
開玩笑的時候,大家嘲笑那些自不量力或者過分自信的同學,總是說“你以為你是龍德啊?”從來不會說“你以為你是孟金?”
這就是第一和第二的區別。
第一個登月的人所有人都知曉,第二個登月的人無人問津。
直到上大學,他才終於擺脫了龍德的陰影,他選擇讀了國內頂級公安大學,龍德則去了美國留學,據說後來在美國定居了。
雖然做夢經常夢見龍德,但他做夢都沒有想到龍德會突然聯系他。
龍德學的好像是基礎學科,肯定不是刑偵相關專業,怎麽會對一起20年前的案件感興趣?和他有關系嗎?孟金腦子裏的疑問太多了。
沈默了片刻,他才回道,“怎麽會忘記?你,你是龍德。”
他的心情覆雜心緒雜亂,思維滯澀,說出來的話就結結巴巴。
龍德似乎很開心老同學還記得他,“不好意思,突然打擾你,我偶然看到國內的新聞,想起和美國的一起懸案很像,直覺或許二者有什麽關聯。你什麽時候方便,我們可以詳細聊聊。”
語氣客氣疏離,畢竟十幾年不見了。
那種感覺又回來了,他解答不出來的物理難題,龍德卻輕輕松松,甚至一眼就能看出答案。這個案子就是那道物理難題,他正一籌莫展,龍德給出了重要的提示。
人家明明是想提供幫助,他卻心裏不舒服。孟金沒想到自己的心理如此陰暗。
陽光再充足的地方,也有光照不到的角落。
孟金和他約好四十分鐘後聯系,掛斷電話,他的心情低落,連趙允執都看出來了,關閉了話癆模式。
人家肯定已經是科學家了,他卻只是一個市局小刑警,人家研究的是高精尖高科技,他研究的是一群社會渣滓。兩人的差距之大,他這輩子都追趕不上。
放棄吧,釋懷吧,做第二名沒什麽不好。
他調整好心態,給陰暗的角落開了一盞燈,小心翼翼隱藏自己的秘密。
他告訴趙允執沒有重要的事不要來打擾他,小事先替他擋一擋。
他坐在辦公室的電腦前,加上龍德的微信,看樣子龍德要和他視頻通話。他還挺期待看看龍德的變化,畢業十二年,他青春不再,褪去稚嫩,身體壯碩不少,雖然還有幾分姿色,但膠原蛋白幾乎流失完了。不知道龍德是不是和他一樣。
微信來電響起,他趕忙接聽,屏幕上沒有出現人像,他這才反應過來這只是語音電話,不是視頻電話。
這樣也好,他更輕松自在,不需要進行表情管理。
他以為開頭照例是問候和敘舊,沒想到龍德直接進入正題,一句多餘的寒暄都沒有,這人還是那麽不通人情世故。
龍德的語速很快,像開了三倍速,孟金不敢走神,怕跟不上節奏。
很快,他就了解了原委。
23年前,美國紐約發生了一起兇殺案,一位修理電纜的工人挖出了一具屍體,屍體被保鮮膜纏繞得像個木乃伊,死者是一名男子,死亡時間大概一個月左右。
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可t以證明身份的物品,經過多方查找,終於確定死者的身份,他叫林昆,是華盛頓大學的學生。
一個月前,他向學校請假,說要去紐約散散心。因為沒有電話,無法聯絡,老師並不知道他住在什麽地方,二十天的時候老師才報了失蹤案。
這條電纜恰好是在一個多月前鋪設的,先挖出一米深的溝,再將電纜埋進去。兇手很聰明,將屍體埋到溝裏,省時省力又隱蔽,如果不是一場大暴雨破壞了電纜,也許屍體化作白骨都不會被發現。
龍德又發來了很多案發現場的照片,這些照片的原版是老式的膠卷片,電子版是翻拍的。
林昆身上的傷口位置和劉天時幾乎一模一樣,同樣是用保鮮膜包裹。
殺人手法和處理屍體的方法極為相似。所以說兩起案件的兇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,或者是模仿作案。
“模仿作案似乎說不通,林昆案並不出名,也不是連環兇殺,劉天時案的兇手怎麽會知道這起案件?除非他就是林昆案的兇手本人。”
“況且時間間隔二十多年,模仿幾乎沒有意義。”
孟金如此分析。
兇手是同一個人,他在殺害林昆之後,完美處理了屍體,完美脫罪。一個人成功一次就會覆制成功的經驗,殺人手法,處理屍體的方法,都是覆制第一次的經驗。
“我的觀點和你恰恰相反,我認為劉天時案就是一場模仿犯罪。”龍德耐心地聽完孟金的分析,語速飛快地開始輸出,似乎他早已經等得不耐煩了,但其實他的語速一直像開了三倍速。
“首先我對你的觀點作出另一種解釋,你說林昆案並不出名,劉天時案的兇手不會知道,為了方便陳述,我們把林昆案的兇手稱作兇手一,把劉天時案的兇手稱作兇手二,如果兇手二就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他完全有可能知道此案並了解相關細節。
“當然還有另一種概率比較小的情況,兇手二不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只是偶然看過新聞報道。從其他細節來看,這種情況也被排除了。
“你的第二個觀點,模仿作案幾乎沒有意義。如果兇手二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那模仿作案一定有其深意,只是我們還沒有看破。再者,如果是同一個兇手的話,有些細節無法解釋。我先問你一個問題,劉天時的耳朵後面是不是有一滴血?”
龍德一口氣說完,語速飛快,沒有停頓,孟金聽得都快喘不上氣了,聽他說話真是一種折磨,不僅需要全神貫註,對呼吸系統也是一種考驗。
劉天時的耳朵後面有一滴血,這個細節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,新聞報道中並沒有出現。
龍德既然問這個問題,那只有一個解釋,那就是林昆的屍體上也有。
孟金稍一琢磨就明白了,兇手二和兇手一不會是同一個人。殺人手法,處理屍體的方法,覆制成功的經驗可以理解,但在屍體的耳朵後面留下一滴血似乎沒有必要。
這一滴血出現在屍體的耳朵後面,有兩種解釋,一種是兇手疏忽,不小心滴上去的;一種是兇手故意滴上去的。
林昆耳後的血滴是不小心滴上去的,因為屍體被深埋在電纜溝裏,兇手不希望屍體被發現,故意滴一滴血沒有意義。
劉天時耳後的血滴是故意滴上去的,目的是模仿作案。劉天時被埋得那麽淺,卻被裹成了木乃伊,這種矛盾的操作都有了合理的解釋。
每次考試,龍德的數學總是滿分,人人畏懼的最後一道壓軸題,他也能輕松解答。
孟金不是每次都能解出來,有時候他急於知道答案,等不及老師講,就去問龍德。拐幾道彎的條件,他苦思冥想不知如何利用,龍德卻能一眼看透。
孟金立刻打電話給金博士,讓她檢測一下劉天時耳後的血液裏有沒有其他成分,例如棉簽之類。
“我們接著聊吧,這兩個案件是模仿作案,還有另外一個論據支撐,案發現場都有紅楓樹,而且是同一個品種。”
龍德發來兩張圖片,一張是林昆案發現場的,一張是劉天時案發現場的,上面都有紅色的楓葉樹,不同的是林昆案現場是一片紅楓樹林,劉天時案現場只有孤零零一棵。
劉天時案現場的照片正是唐小果拍的,沒想到她發出的新聞,竟然讓案件有了意外收獲,否則龍德看不到新聞,就無法提供林昆案這條重要線索。
“這種紅楓樹是美國特有的品種,在國內很少見到,至少我沒有見過,你在B市見過嗎?案發的公園裏還有其他紅楓樹嗎?”龍德問。
孟金搖搖頭,“只有這一棵。”
龍德只是淡淡地點點頭,似乎早就猜到了答案,並且認為猜到答案沒什麽了不起的。
所以,兇手特意選擇在紅楓樹下拋屍,是為了模仿,而不是因為紅楓樹是網紅拍照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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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熟悉的聲音靜靜從聽筒裏傳出來,讓孟金有一種仿若時光倒流的錯覺。
十年來,他經常夢到相似的場景,他坐在高中的教室裏,埋頭苦讀,其他的同學圍繞著那個人,他們歡笑打鬧,他卻愁容滿面。
又或者,他站在期中考試的名次表前,仰起頭看著第一名的位置,名字不是他。
大部分是在教室,有時候是操場、宿舍,場景總是離不開高中校園。
這是困擾他十年的夢魔,他從不對人言說,難以啟齒,誰會願意把內心的黑暗主動展示給別人?
龍德。
這個名字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。
高中三年,不管他如何努力,都無法超越的名字。
“龍德又是第一,孟金又是第二。”
每次考試結束,這成了同學們的口頭禪。
語氣裏,大部分是羨慕,仔細品,或許還帶點嘲諷。
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努力,龍德卻輕輕松松拔得頭籌。
開玩笑的時候,大家嘲笑那些自不量力或者過分自信的同學,總是說“你以為你是龍德啊?”從來不會說“你以為你是孟金?”
這就是第一和第二的區別。
第一個登月的人所有人都知曉,第二個登月的人無人問津。
直到上大學,他才終於擺脫了龍德的陰影,他選擇讀了國內頂級公安大學,龍德則去了美國留學,據說後來在美國定居了。
雖然做夢經常夢見龍德,但他做夢都沒有想到龍德會突然聯系他。
龍德學的好像是基礎學科,肯定不是刑偵相關專業,怎麽會對一起20年前的案件感興趣?和他有關系嗎?孟金腦子裏的疑問太多了。
沈默了片刻,他才回道,“怎麽會忘記?你,你是龍德。”
他的心情覆雜心緒雜亂,思維滯澀,說出來的話就結結巴巴。
龍德似乎很開心老同學還記得他,“不好意思,突然打擾你,我偶然看到國內的新聞,想起和美國的一起懸案很像,直覺或許二者有什麽關聯。你什麽時候方便,我們可以詳細聊聊。”
語氣客氣疏離,畢竟十幾年不見了。
那種感覺又回來了,他解答不出來的物理難題,龍德卻輕輕松松,甚至一眼就能看出答案。這個案子就是那道物理難題,他正一籌莫展,龍德給出了重要的提示。
人家明明是想提供幫助,他卻心裏不舒服。孟金沒想到自己的心理如此陰暗。
陽光再充足的地方,也有光照不到的角落。
孟金和他約好四十分鐘後聯系,掛斷電話,他的心情低落,連趙允執都看出來了,關閉了話癆模式。
人家肯定已經是科學家了,他卻只是一個市局小刑警,人家研究的是高精尖高科技,他研究的是一群社會渣滓。兩人的差距之大,他這輩子都追趕不上。
放棄吧,釋懷吧,做第二名沒什麽不好。
他調整好心態,給陰暗的角落開了一盞燈,小心翼翼隱藏自己的秘密。
他告訴趙允執沒有重要的事不要來打擾他,小事先替他擋一擋。
他坐在辦公室的電腦前,加上龍德的微信,看樣子龍德要和他視頻通話。他還挺期待看看龍德的變化,畢業十二年,他青春不再,褪去稚嫩,身體壯碩不少,雖然還有幾分姿色,但膠原蛋白幾乎流失完了。不知道龍德是不是和他一樣。
微信來電響起,他趕忙接聽,屏幕上沒有出現人像,他這才反應過來這只是語音電話,不是視頻電話。
這樣也好,他更輕松自在,不需要進行表情管理。
他以為開頭照例是問候和敘舊,沒想到龍德直接進入正題,一句多餘的寒暄都沒有,這人還是那麽不通人情世故。
龍德的語速很快,像開了三倍速,孟金不敢走神,怕跟不上節奏。
很快,他就了解了原委。
23年前,美國紐約發生了一起兇殺案,一位修理電纜的工人挖出了一具屍體,屍體被保鮮膜纏繞得像個木乃伊,死者是一名男子,死亡時間大概一個月左右。
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可t以證明身份的物品,經過多方查找,終於確定死者的身份,他叫林昆,是華盛頓大學的學生。
一個月前,他向學校請假,說要去紐約散散心。因為沒有電話,無法聯絡,老師並不知道他住在什麽地方,二十天的時候老師才報了失蹤案。
這條電纜恰好是在一個多月前鋪設的,先挖出一米深的溝,再將電纜埋進去。兇手很聰明,將屍體埋到溝裏,省時省力又隱蔽,如果不是一場大暴雨破壞了電纜,也許屍體化作白骨都不會被發現。
龍德又發來了很多案發現場的照片,這些照片的原版是老式的膠卷片,電子版是翻拍的。
林昆身上的傷口位置和劉天時幾乎一模一樣,同樣是用保鮮膜包裹。
殺人手法和處理屍體的方法極為相似。所以說兩起案件的兇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,或者是模仿作案。
“模仿作案似乎說不通,林昆案並不出名,也不是連環兇殺,劉天時案的兇手怎麽會知道這起案件?除非他就是林昆案的兇手本人。”
“況且時間間隔二十多年,模仿幾乎沒有意義。”
孟金如此分析。
兇手是同一個人,他在殺害林昆之後,完美處理了屍體,完美脫罪。一個人成功一次就會覆制成功的經驗,殺人手法,處理屍體的方法,都是覆制第一次的經驗。
“我的觀點和你恰恰相反,我認為劉天時案就是一場模仿犯罪。”龍德耐心地聽完孟金的分析,語速飛快地開始輸出,似乎他早已經等得不耐煩了,但其實他的語速一直像開了三倍速。
“首先我對你的觀點作出另一種解釋,你說林昆案並不出名,劉天時案的兇手不會知道,為了方便陳述,我們把林昆案的兇手稱作兇手一,把劉天時案的兇手稱作兇手二,如果兇手二就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他完全有可能知道此案並了解相關細節。
“當然還有另一種概率比較小的情況,兇手二不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只是偶然看過新聞報道。從其他細節來看,這種情況也被排除了。
“你的第二個觀點,模仿作案幾乎沒有意義。如果兇手二是林昆案的關聯人,那模仿作案一定有其深意,只是我們還沒有看破。再者,如果是同一個兇手的話,有些細節無法解釋。我先問你一個問題,劉天時的耳朵後面是不是有一滴血?”
龍德一口氣說完,語速飛快,沒有停頓,孟金聽得都快喘不上氣了,聽他說話真是一種折磨,不僅需要全神貫註,對呼吸系統也是一種考驗。
劉天時的耳朵後面有一滴血,這個細節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,新聞報道中並沒有出現。
龍德既然問這個問題,那只有一個解釋,那就是林昆的屍體上也有。
孟金稍一琢磨就明白了,兇手二和兇手一不會是同一個人。殺人手法,處理屍體的方法,覆制成功的經驗可以理解,但在屍體的耳朵後面留下一滴血似乎沒有必要。
這一滴血出現在屍體的耳朵後面,有兩種解釋,一種是兇手疏忽,不小心滴上去的;一種是兇手故意滴上去的。
林昆耳後的血滴是不小心滴上去的,因為屍體被深埋在電纜溝裏,兇手不希望屍體被發現,故意滴一滴血沒有意義。
劉天時耳後的血滴是故意滴上去的,目的是模仿作案。劉天時被埋得那麽淺,卻被裹成了木乃伊,這種矛盾的操作都有了合理的解釋。
每次考試,龍德的數學總是滿分,人人畏懼的最後一道壓軸題,他也能輕松解答。
孟金不是每次都能解出來,有時候他急於知道答案,等不及老師講,就去問龍德。拐幾道彎的條件,他苦思冥想不知如何利用,龍德卻能一眼看透。
孟金立刻打電話給金博士,讓她檢測一下劉天時耳後的血液裏有沒有其他成分,例如棉簽之類。
“我們接著聊吧,這兩個案件是模仿作案,還有另外一個論據支撐,案發現場都有紅楓樹,而且是同一個品種。”
龍德發來兩張圖片,一張是林昆案發現場的,一張是劉天時案發現場的,上面都有紅色的楓葉樹,不同的是林昆案現場是一片紅楓樹林,劉天時案現場只有孤零零一棵。
劉天時案現場的照片正是唐小果拍的,沒想到她發出的新聞,竟然讓案件有了意外收獲,否則龍德看不到新聞,就無法提供林昆案這條重要線索。
“這種紅楓樹是美國特有的品種,在國內很少見到,至少我沒有見過,你在B市見過嗎?案發的公園裏還有其他紅楓樹嗎?”龍德問。
孟金搖搖頭,“只有這一棵。”
龍德只是淡淡地點點頭,似乎早就猜到了答案,並且認為猜到答案沒什麽了不起的。
所以,兇手特意選擇在紅楓樹下拋屍,是為了模仿,而不是因為紅楓樹是網紅拍照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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